拉着租来的老虎演马戏,俩团长被判刑
12月8日,河北沧州市东光县国豪马戏杂技艺术团团长李荣庆和执行团长李瑞生看到无罪判决的那刻,原本一直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底。此前,二人曾因非法运输虎、猕猴、熊、狮子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这起曾轰动全国的大案之所以能改判无罪,主要原因在于二审期间原有的法律有所修改。
堂兄弟带马戏团到辽表演被拘
出生于1989年的李荣庆与李瑞生是堂兄弟,二人相邻而居在河北沧州市东光县大单镇李营盘子村。
2015年,李荣庆、李瑞生出资注册了东光县国豪马戏杂技艺术团,李荣庆任团长,李瑞生任执行团长,从事马戏杂技艺术表演。由于马戏团没有驯养演出的动物,李荣庆与李瑞生便花钱向另外两家公司租用了表演时需要使用的老虎、狮子、猴子等动物。
2016年5月,李荣庆、李瑞生开着车拉着租来的老虎、狮子、猴子等动物开始到全国各地进行表演。二人在安徽宿州表演结束后,决定前往辽宁。去年7月末,李瑞生、李荣庆在沈阳相继被沈阳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其涉嫌罪名为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兄弟俩一审因运输老虎等被判刑
根据检方指控,2016年5月末至2016年7月末,李荣庆、李瑞生明知其没有办理运输野生动物的相关手续,仍将共同经营的马戏团动物从安徽宿州市运输到辽宁沈阳浑南区祝家镇祝家屯,途经河北省沧州市、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
经鉴定,运输动物有虎1只、狮子3只、黑熊1
只、猕猴1只,虎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熊被列为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狮子被列入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
检方认为,李荣庆、李瑞生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去年12月28日,浑南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沈阳市浑南区法院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被告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但李瑞生是自首,李荣庆如实供述罪行,法院对二人分别从轻减轻处罚。
浑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李荣庆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同样的罪名判处李瑞生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二审因法律修改而改判无罪
今年1月初,一审宣判后,李荣庆、李瑞生相继提起上诉。该案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了多家马戏团的关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12月6日,该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后,兄弟二人的辩护律师均作了无罪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许兰亭表示,就立法本意而言,为防止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命受到威胁,刑法重点打击的是非法交易及其过程中的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刑法之所以将“运输”行为纳入到犯罪中来,一方面是因为运输是收购和出售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是因为在私人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死亡。
而在此案中,二被告人从他人处租借合法驯养动物,其运输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外出表演,并且在运输、表演过程中,并未对携带的动物造成伤害。所以,把二被告人的行为纳入到刑法规制中的做法值得商榷。从刑法的谦抑性角度讲,当刑法对某一行为规定的不够明确,行为是否入罪存疑,当有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时,就不能将其规定为犯罪。
据参与庭审的人员表示,公诉人在庭审结束前,也向法院提出建议,改判李氏兄弟无罪。
沈阳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李荣庆、李瑞生共同经营的马戏团,在未办理相关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用于马戏团表演的事实清楚,但依照二审期间生效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县境的,已无需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故李氏兄弟运输具有合法驯养繁殖许可的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再具有刑事违法性,不符合《刑法》有关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不应认定为犯罪。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李荣庆、李瑞生无罪。
申请国家赔偿还要办全国巡演
拿到无罪判决书后,李荣庆、李瑞生终于松了口气。李荣庆透露,紧接下来有两个工作要做,一个把马戏团再重新办起来,另一个就是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国家赔偿。
因案发后,李荣庆、李瑞生所运输的3只狮子、1只老虎、1只狗熊、1只猴子和4只小狗等被公安机关扣押,暂存放在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里喂养。因为时逢周末,相关部门不上班,李荣庆、李瑞生准备在下周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尽早将这些动物追要回来。
李荣庆说,这些动物已经有一年多没演出了,还需要再熟悉一下环境,明年五一前后应该就可以演出了。他们肯定还会全国巡演。马戏是中国的传统艺术,肯定要面向全国,他准备申请国家赔偿,赔下来的钱也投入到马戏团的建设上。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