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派出督查组对新学期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10.03.2015  12: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新学期开学全省学校的安全稳定,3月9日,省教育厅组成两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对全省各市、各校开展的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

督查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插一线,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

具体督查重点包括5个方面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善,是否已验收合格,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高层建筑、用电线路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要针对冬季天干物燥、违法违规用电取暖增多的情况,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燃放鞭炮烟花等环节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教学楼、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重点检查校园内教学楼、图书馆、学生礼堂、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通道、楼梯等容易发生滑倒摔伤、拥挤踩踏事故的地点,对通道、楼梯上用陶瓷或水磨石等材质铺设的地面进行防滑测试,不合格的要立即更换或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检查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通畅;检修通道、楼梯照明设施,并落实专人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冬季防滑倒摔伤、拥挤踩踏应急预案,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师生开展预案的演练,切实使师生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常识。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接送中小学、幼儿上下学车辆情况,教育学生坚决不坐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要在前一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督举报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学校可视情况停课,司机可视路况停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4.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图书馆、地下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校舍安全。重点检查D级危房是否停止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维修,校内所有建筑物及围墙、大门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已采取措施解决。尤其是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是否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校舍围墙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冬季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安全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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