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矿产资源法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1.11.2014 19:0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政奎、王阳的带领下,分别到鞍山、抚顺、丹东、营口、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8市,对各地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地政府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其间,检查组还到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东鞍山铁矿、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公司、首钢硼铁有限公司、大石桥金海矿业有限公司、海州露天矿、中金集团二道沟金矿等矿区,实地检查了解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不断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法规,依法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努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检查组还就加强我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改进采矿权设置、加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下旬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为辽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1.11.201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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