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4个月侦破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00余名
自今年3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不断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截至目前,全国共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和黑客攻击破坏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00余名,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500余亿条。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传统犯罪不断向互联网延伸,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日益交织,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窃取的案件高发。当前,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黑客入侵网站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增多。部分犯罪分子通过使用黑客攻击程序、设立钓鱼网站等方式,对一些网络安全水平不高的互联网企业、网络服务提供商等实施网络入侵,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是企事业内部人员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信息泄露主要源头。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由于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严格,内控责任制度不完善,使得部分行业“内鬼”有机可乘,致使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三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成为其他各类犯罪的上游犯罪。被窃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经过加工、转卖,被大量用于诈骗、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等违法犯罪,特别是为诈骗分子实施精准诈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危害十分严重。
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以“追源头、摧平台、断链条”为目标,不断加大侦查打击力度,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链条、各环节进行严厉打击,切实切断非法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渠道,进一步铲除相关利益链条。今年以来,山东、湖北、江苏、四川、广东等地接连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抓获了一批银行、教育、工商、电信、快递、证券、电商网站等行业“内鬼”及制作、贩卖黑客软件的违法犯罪分子。
针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仍然高发的态势,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互联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防护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对发现的网上违法犯罪线索,可以通过网警巡查执法账号等渠道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