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半大小子深夜砸车盗窃36起
一名15周岁的少年,伙同一名22岁的年轻男子,采取螺丝刀别车玻璃的方法,在十几天的时间里,连续在海城多个小区的马路两边盗窃作案36起。昨天,记者从海城警方了解到,民警经过10多天的蹲守、巡逻,最终将两人抓获。
11月初以来,海城响堂派出所连续接到报案,许多车主停在小区路边的车被砸,有的丢了现金,有的丢了名牌眼镜、手包、行车记录仪等物品。民警分析案情后发现,案发地点相近,都是在海城河两侧,作案手法比较一致,都疑似用工具强行撬开车窗后,再用力击打破碎车窗,最后钻进车内盗窃财物。很可能是相同嫌疑人实施的系列砸车盗窃案。
由于没有找到视频线索和目击者,警方决定采取蹲守、巡逻的办法寻找嫌疑人。11月16日凌晨1点左右,民警李方昶和同事巡逻至左岸城邦小区正门附近时发现,有两个人在路边停靠的车辆附近徘徊。民警上前询问,并要求两人出示身份证。“我们刚从网吧出来,准备去吃点儿饭,身份证早就丢了……不是丢了,是没带。”两人紧张的神情很可疑,民警当场将两人控制起来,并从两人身上搜出两把螺丝刀、两把钳子及手电筒等物品。
经审询,这两个人一个22周岁,另一个才15周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两人很快承认了自11月初以来,在海城、西柳等地连续砸车盗窃作案36起的犯罪事实。
破案后,民警李方昶又对那名只有15周岁的嫌疑人进行了谈心教育。经过了解得知,男孩名叫曹某,海城本地人,由于家庭原因,很早就流浪街头,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不法分子。曹某以前就曾因刑事犯罪被警方处理过。他是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结识了本案的另一名嫌疑人——22周岁的海城男子朱某。两人觉得干正经工作来钱太慢,还不如出去干点儿来钱快的“买卖”。于是在曹某的提议下,朱某决定和曹某实施砸车盗窃。因为曹某以前就有过盗窃经验,所以很快就熟练掌握了砸车盗窃的全部作案手段,并传授给朱某。为了提高作案“效率”和作案“安全性”,曹某还提议,两人从停车场的两头分别砸车,并在发现有人来或出现可疑情况后,分别用打火机打火和手电筒闪光的方式,向对方发出“预警信号”。就这样,曹某和朱某在半个多月里,连续作案36起,给车主造成1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而盗窃得来的赃物,都被他们以超低的价格卖给了商贩。“嫌疑人曾在车里偷了一部苹果4S手机,因为屏幕有划痕,两人竟以46元的低价,卖给了收售手机的商贩。”民警说。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