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男”网上贩卖个人信息被刑拘
警方从李某(左图)电脑里查获的企业法人代表个人信息列表。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吕洋 摄
他曾拥有着顺利的求学经历:从沈阳一所大学本科毕业后,又考取了省外一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毕业后,他入职外企,收入丰厚,却因移民失败打乱了生活节奏。
在辞职与创业之间,他干起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卖”,“1000条信息只要10块钱”。
为了钻法律空子,他还搜索法条“规避”风险。却没想到,2015年11月颁布的“刑九修正案”里,已经把个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也作为犯罪主体。
被刑拘后,他表示“学历高,但法律意识淡薄”。
刚注册的企业也遭骚扰
“上午刚注册的企业,法人代表下午就能接到骚扰电话。”日前,沈阳铁西公安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很多人反映,一些企业的法人代表受到推销电话骚扰,“有人一天能接20个,都能准确说出企业、法人代表的名字”。
“对方消息准确且动作很快。公民个人信息如何被这些人掌握?”铁西公安立即展开调查。
“摸排到打电话人,发现是一些小的电话营销公司,他们这些信息,都是在网上买的。”根据这一情况,39岁的沈阳男子李某进入警方视线。
1000条信息只要10元
被警方抓获后,李某交代:2015年,他当时在保险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兼部分销售业务,因为工作需要在网络购买了一次个人信息,“买了5000条企业法人代表信息”。
李某加入了一个QQ群,“群里大多是做电话销售的,都有大量个人信息资源需求”。
QQ群中,李某利用买到的5000条个人信息与他人进行交换,从而获得更多个人信息。
有人找李某购买信息,李某以10元1000条信息的价格卖给对方,要求对方用微信红包方式先付款,再通过QQ将公民个人信息传输给买家。
警方介绍,李某以此手段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牟利6000元。
后悔“法条查错了”
警方介绍,李某1999年从沈阳一所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又考取了省外一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
昨日在铁西看守所,李某称,在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之前,曾经在网上查过相关法条,“当时我查到,贩卖信息犯罪的主体不是个人,所以我以为自己的行为不算犯法。但没想到2015年11月颁布的‘刑九修正案’里,把个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也作为犯罪主体”。
“学历高,但法律意识淡薄,网上查得不准,我一点不知道。”李某表示,如果知道这么做是犯罪,“我肯定不会这么做。”
为完成销售任务
李某曾多年从事药品销售等行业。后来李某和家人准备移民国外,将自己医药相关的工作辞掉,投入两年时间学习外语。但由于种种原因,移民没有成功。
受到打击,李某曾意志消沉。后来经朋友介绍去了一家保险公司,虽然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但也担负一定销售任务,这让李某有些不堪重负,不得不花钱去买信息来完成任务。
李某强调,自己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其实比较简单,主要是姓名和电话,“最开始就是大家都是搞电销行业,交换信息属于互相帮忙。后来有人图省事,直接花钱买”。
李某有个6岁的儿子,在培养儿子过程中,李某发现学前教育行业的潜力。2016年初,李某已从保险公司辞职,“打算开一个学前教育机构,连地方都已经选好了。本来9月份就要开学的”。
对话嫌疑人:
我卖的都是“简单信息”
记者:贩卖信息给别人,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李某:我考虑把这些东西提供给这些做推销的业务员,大家都能顺利完成任务,只付一点点小钱,不算什么。这对他们业务是一种帮助,我还觉得自己做了点好事。
记者:你都卖什么样的信息给什么样的人?
李某:我卖的都是很简单的信息,姓名、电话什么的,没有“开房记录”什么的。因为我觉得这些信息提供给别人,也就是打打电话,不会对人有太大影响。我想反正我们每天都接很多骚扰电话,也不差这一个。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吕洋
辽沈快评
企图玩弄法律这样的“智慧”智商不足
□杨帆
研究生毕业、外企高薪,如果只看这样的经历,一般会被当作成功人士。
可看守所里的李某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因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被刑拘的他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学历高,但法律意识淡薄。”
看似啼笑皆非的情节却给很多人提个醒,不被法律制裁的前提只有一个:遵守法律。所有妄图钻法律空子的行为,结局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想反正我们每天都接很多骚扰电话,也不差这一个。”正是这种得过且过、侥幸而为的思想一直在作怪。
当然,人们纠结的并非“高材生”不该犯错的表面推断,而是拥有着相对好的教育资源、成才环境、被看好的前景等,理应作出良好的示范、将智慧用在刀刃上、为社会做贡献,绝非以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他人利益来获取收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对任何人都永远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