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柴油升级国Ⅴ 硫含量降低80%

28.12.2015  13:04

  从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包括辽宁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Ⅴ(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

  目前,辽宁销售正在积极进行国Ⅴ油品的置换工作。

  相应的价格也会有所调整,但硫含量降低更“养车”。

  据了解,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既有利于改善环境、治理雾霾、促进绿色发展、增添民生福祉,也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目前,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要求所属各公司,在这次汽柴油质量升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油品升级政策和时间表推进和落实,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油品质量,保障市场供应。

  同时辽宁销售已经与上级公司进行沟通,从资源的进货上进行相关调整,以保障各所属公司在油品置换期资源的顺畅。从2015年12月份开始进行国Ⅴ汽柴油置换工作,各公司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油品升级工作。

  根据发改委通知确定的国Ⅴ汽柴油加价标准,目前油品升级,也就意味着油价会有一定程度的调整,公司已经向省物价局提出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国Ⅴ新价格申请,同时要求提前完成置换的市公司如果将国Ⅴ汽柴油投放市场,必须执行国Ⅳ汽柴油价格,不得在此期间出现任何违价、超价行为。

  与“国四”汽油相比,“国五”汽油降低了硫含量、锰含量、烯烃含量的标准限值。其中硫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50ppm降为10ppm,即每升硫含量不高于10毫克,降低了80%;锰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8mg/L降低为2mg/L,并禁止人为加入含锰添加剂;烯烃含量由第四阶段的28%降低到24%。国五汽油牌号会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

  此外,为进一步保证车辆燃油经济性相对稳定,新标准中首次规定了密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