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发展性和结构性的挑战。面对错综复杂和不断变化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鞍山市局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登记队伍的整体素质,确立了“三个理念”,走转型创新之路,全面开创特殊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 确立“大发展、大服务”的理念。将市场准入真正纳入到行政服务的大范畴之中。树立“高层次、高效率的服务”宗旨,实施了《关于深化改革,简化程序,试行“先照后证”工商内资企业登记新模式的实施意见》,通过对工商登记注册职能等的转变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有力增强助推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本领。
二是 确立“规范、高效、科学登记”的理念。在转型创新中,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商企业登记注册体制,按照国家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和“四个转变”的要求,更新登记理念,创新登记机制,把落后的、传统的、随意的登记思维向文明的、现代的、依法的登记理念转变。
三是 确立“以企业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和服务企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工商顾问制度”,对于“鞍钢”和“三冶”企业及所属企业,切实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把握行业变化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奋力打造“盘活静态资本”工程,扩大股权出资、出质登记范围,进一步激活静态资本存量;同时进一步拓宽“绿色通道”,帮助解决企业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