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影响部分人群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影响部分人群
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将纳入社保缴费统计 沈私企平均收入3.3万元/年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莹报道 将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纳入社保缴费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这一基数若发生变化,将主要影响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的缴费金额。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透露出上述消息。
每年7月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部门都会发布通知,根据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或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调整部分人群的社保缴费金额。如按照今年7月沈阳市养老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沈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暂公布为5152.25,年工资为61827元。与2014年的数据相比,平均每月上涨达436.42元,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而沈阳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收入为33310元/年,是在岗职工年收入的54%,如两者中和,缴费基数就将下调。
那么,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收入与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收入差别在哪?差别主要在于统计口径,前者的统计样本为非私营单位、非个体的单位在职人员,单位是私营还是非私营以工商登记注册时的为准,如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都包含在统计范围内;除了企业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也包含在其中。后者则主要以私营单位人员的收入为主。以往,在进行灵活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或高收入人群的社保缴费金额计算时多以前者作为基数,就导致部分低收入人群缴费金额与自身收入存在落差。
随着《实施意见》逐渐落地,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将同时受益。以养老保险为例,按规定职工本人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当缴费基数调低后,低于60%和高于300%的人群缴费基数都将下降,缴费金额同比减少,拿到手的工资将更多。另一方面,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费金额也将发生变化,之前选档缴费时都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若基数调整了,相应各个档次的缴费金额也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