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议:13种情况不应找我们盖章
新闻背景:日前,沈阳多名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很多居民到社区盖超出职责范围的公章,他们呼吁规范公章使用范围。沈阳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报告中也指出,今年将出台社区用印管理办法。
历次报道题目:《社区书记:能否为社区公章减负》《沈今年将制定社区公章管理办法》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金恩子)近日,本报关于“社区书记呼吁为社区公章减负”报道引起沈阳社区工作者共鸣。
沈阳一些社区建议13种情况不应找社区盖章。其中,基本每个受访社区都提到了“证明亲属关系”这个章。这些“难盖的章”让社区陷于两难:如果盖章,可能失实;如果不盖,居民又办不成事。面对这样的情况,社区只能派专人、花精力去反复核实、调查。
得知民政部门已将规范社区公章使用列入今年计划,社区工作者纷纷表示赞同。皇姑区华山街道汇宝社区书记吴振馥表示:“能规范社区公章使用太好了,统一规定后咱就按章办事,有了具体细化的规定,社区也好对居民解释,这样居民也能理解我们的工作。”
声音:这些公章不应由社区盖
皇姑区黄河街道嘉陵江社区:
1.亲属关系证明 2.独生子女证明 3.车损证明 4.二手电动车来源证明
社区工作人员说,以独生子女证明为例,有些居民手里已有独生子女证了,还让社区开具独生子女证明、盖章。
皇姑区寿泉街道社区:
1.亲属关系证明 2.无前科劣迹证明
社区工作人员特别提到,“有些居民到社区要求出具亲属证明,但我们社区并不掌握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也很难统计每个家庭内部成员的数量,这个公章确实不能盖。”
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具亲属证明时通常涉及遗产继承等问题,出具证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我觉得这类公章不应由社区盖,证明也不该由社区出具。”
大东区洮昌街道工作人员:
1.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证明 2.开具无收入证明 3.无车辆证明 4.亲属间关系证明
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拿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来说,社区很难判断二手电动车是正常购买还是盗窃车辆。这应该转交给其他相关职权部门。”
皇姑区华山街道汇宝社区:
1.有无房产的证明 2.夫妻关系的婚姻证明(大多涉及家庭房产财产) 3.死亡证明 4.车辆保险证明等涉及贷款、买车、买房的担保性质证明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有居民到社区开具家属的死亡证明,但对于那些已经去世很多年的居民,社区很难掌握全面真实的情况,这类公章不应由社区负责加盖。”
于洪区陵西街道龙腾社区:
1.居民死亡证明 2.涉及财产继承的亲属证明 3.医院押金收据丢失证明 4.保险公司要求社区开具车损证明 5.车辆来源证明
对于有居民在家死亡,家属到社区开死亡证明,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很为难,“社区既不是医疗机构,无法证明居民是否已经死亡,也无法查明死亡原因。社区也不是公安机关,无法考证是否属于正常死亡。但没有社区开具的死亡证明,死者就没有办法火化。”
浑南区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委会百合湾社区:
1.车辆来源证明 2.工商税务许可证明
社区人员表示,社区无法考证每辆车的来源,一旦加盖公章,就意味着社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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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