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推动公共场所禁烟条例 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19.12.2018  16:41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沈阳市将推动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出台,努力建设无烟环境,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倡导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

  近日,沈阳市政府发布《沈阳市健康素养促进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5%。全市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50%,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15%、20%和25%。

  在全市建设健康促进区3个,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各6个,健康家庭100个。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提高全社会参与健康教育的综合协调能力。

   引导分级诊疗理念

   增强就医的意识和能力

  《方案》提出,提高基本医疗素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普及科学就医知识,进一步引导群众“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理念,增强居民科学就医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合理用药全民健康素养行动,普及合理用药知识。

  在提高慢性病防治素养妇女,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重点内容,通过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处置素养水平,依法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及传染病等防治健康教育,提升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等防治素养;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沟通,普及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对地震、火灾自救互救能力、新发传染病预防能力、食源性疾病防控能力、心理创伤应对能力。

  另外,着力推动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培训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减少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和伤残。

   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提高居民心理调节能力

  围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妇幼健康教育,并纳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市民健康大讲堂工作,鼓励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办好孕妇学校,持续深入推广公益科普讲座。

  提高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围绕中医药饮食、起居、食疗药膳、中草药种植、运动锻炼等养生保健知识,积极组织文化宣传队伍开展义诊咨询、健康讲座、文化表演、知识竞赛、发放科普资料、“中药大篷车”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知识科普活动。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要点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相关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和及时寻求专科医疗服务的能力。普及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核心信息,提高居民对正确饮水的认识,提高职业防护能力。

   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

   全面禁烟

  《方案》提出,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动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出台,努力建设无烟环境,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创新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倡导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此外,加强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素养研究,建立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监测数据库。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

   建设健康教育场馆

  在保障措施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到2020年不低于10%。

  《方案》提出,各区、县(市)要积极动员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积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

  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开展本业务领域内健康教育活动。医院和其他卫生计生机构要以健康素养促进为核心,面向患者、家属、机构内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健康教育场馆。加强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能力建设,每3年轮训一次。

  在优化人员结构方面,到2020年,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本科学历以上专业人员比例达到80%,区、县(市)达到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