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启动离境退税政策将激活我国入境旅游
财政部近日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此举标志着我国离境退税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为探索建立离境退税制度,我国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海南开展了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此次印发的公告,就是在海南试点政策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后出台的。
财政部税政司介绍,与海南试点政策相比,中国此次将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地区,并扩大了离境口岸范围,在航空口岸的基础上,新增了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公告明确,能享受退税优惠的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退税物品,由海南试点时的正面列举方式调整为以负面清单方式,范围由21类物品扩大到除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税免税物品外的所有物品。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策还降低了起退点,由800元下调至500元。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就可以申请退税。
公告明确,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举例而言,一境外游客在国内购买一件2000元的家电,离境时可以申请到220元的退税。
根据公告,退税币种为人民币,有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可选。其中,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公告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促进了中国增值税制度的国际接轨,将有力促进中国入境旅游的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商品的出口。”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认为,离境退税政策的全面启动,将有助于一改中国游客热衷境外“血拼”的单线消费,促进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双向消费”,有利于引导消费回流,鼓励外国游客来中国消费。
目前,我国入境旅游市场增速下行局面尚未扭转。去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助于激活入境旅游,提高我国旅游服务品味。
国家旅游局预测,2015年我国有望接待入境游客1.28亿人次,这一人数与2014年基本持平。
“实施离境退税,将对扩大国内消费有极大刺激作用。”杨志勇说,以前因为没有离境退税政策,很多外国人来国内不会购买大件,今后政策扩至全国后,无疑将降低境外游客的购物成本,刺激他们在中国境内消费。
据介绍,公告发布后,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将分别就退税管理办法、海关监管办法等印发具体的操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