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将36种药品纳入药品报销目录乙类范围

05.01.2018  10:00

  记者从铁岭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铁岭市新增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今后,市民在定点医院门诊使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都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据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将利拉鲁肽注射剂等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其中,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纳入门诊特病管理。

   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每人5万元

  参保患者在使用涉及的36种药品时,个人先行自付30%,再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在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的,个人自付后,职工报销80%,居民报销70%。参保患者在本地住院期间,需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的,经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在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异地安置、异地常住、单位外驻参保人员需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的,经居住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认后,凭相关医学资料等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可以在居住地医院门诊或药房购药,发生的购药费用由参保人个人垫付,而后凭有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商业保险报销。异地就医(含转诊)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需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的,持医生开具处方,可以在就医地医院门诊或药房购药,待出院后凭相关手续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另外,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参保人员个人自付部分,暂不计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累计,也不计入居民大病保险分段补偿累计。

  年度内,参保患者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5万元/人,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不予支付,由个人负担。参保人因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产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费用,计入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

   有需要的参保患者要先申报备案

  需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的参保患者,应到所属区域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经指定责任医师审批,并在所属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可以在其选定的定点供药单位购药。一次购买口服药品最大量不超一个月,针剂药品为一次治疗量。其中,使用肿瘤靶向药物的患者,以基因检测结果为指征的,应提交具备检测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

  经确认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待遇自确认备案登记之日起生效。原则上年度内只支付上述1种药品的医疗费用,确需同时使用两种或多种药品的,须经专家组审核后予以支付,且年度内两种或多种药品累计支付限额最高不超过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4种药品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暂定为5万元/人)。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员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0种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的,不兼得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待遇,其中使用氟维司群的,不兼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待遇。参保人员自确认备案登记之日起,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待遇和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待遇即时终止。终止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0种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后,相关待遇可重新申请。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郜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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