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1.03.2016 09:49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于3月7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6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行业试点联盟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
2.拟通过我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4月11日17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建议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室。我厅将梳理汇总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各试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精准医学研究”、“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联系人:田璐佳;联系电话:024-23983293。
“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高新二处;联系人:袁贞伟;联系电话:024-23983676。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单葆成;联系电话:024-23983462。
“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汪伦;联系电话:024-23983410。
“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对口处室:省科技厅高新一处;联系人:范苑;联系电话:024-23983733。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69号)
辽宁省科技厅
2016年3月9日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11.03.20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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