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学生校外租房住被刺死 法院判校方赔偿4万元

05.12.2015  09:55

  沈阳一所大学的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期间,被他人杀害。尽管法院判行凶者赔偿,但因其家境贫寒,死者家属无法获得赔偿。学生父母以学校管理不力为由将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学生办退寝搬校外租房住

  小张是沈阳某学院摄影系2009级学生。入校后,小张一直在校寝室居住。2010年7月2日,小张向学校申请退寝,并签署了学生退寝审批表,其申请退寝理由为“由于专业需要,在外自己弄了暗房,还有在外开了画室,不能按时回寝,故此提出申请。

  小张和母亲与学校签署了一份退寝协议书,约定小张在校外居住期间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完退寝手续后,小张从学校寝室搬到校外租房居住。

   路遇起纠纷遭持刀杀害

  2011年6月18日2时许,小张和同学在外吃饭喝酒后走到沈河区十三纬路123号附近时,一名女同学小李喝多了蹲在路边呕吐。这时,李某等人经过看了几眼,小张的同伴小金上前质问,双方发生口角。

  小金捡起一块砖头扔向了李某等人,另一同伴小王追上踢了李某等人一脚,双方发生了厮打。厮打中,李某掏出刀子先后剌中了小张等人,造成小张肺脏、肝脏及肾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小张同伴小姜左胸部被刀刺伤,经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虽然行凶的李某被依法判刑,并判赔偿小张父母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41万余元。然而,由于李某家境贫寒,小张父母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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