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职业教育新体系打通人才成长“立交桥” ———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综述

02.12.2015  16:47

  11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国红主持询问。

  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

  “省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使我省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薛来义委员第一个发问。

  针对这个问题,省教育厅厅长马辉介绍,下一步将主要采取四项措施:第一,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这项工作。此外,还要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发展扶持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第二,促进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一是扩大招收初中毕业生五年高职的规模;二是探索开展招收初中毕业生“3+4”的中职和本科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三是进一步提高中职和专科对口升学计划的比例,畅通职业院校学生成长的渠道、拓展空间。第三,指导各市做好高中阶段教育的宏观调控,控制好普通高中发展规模。第四,将各市的职普比作为督导各市教育工作考核指标。通过这些措施,力争经过五年左右的时间,能够接近或者达到职普比大体相当的水平。

  执法检查中发现,我省的民办职业学校数量少、规模小、质量弱,一些民办职业院校的监管办学不规范,质量不高,缺乏有效监管。“省政府如何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扶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如何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规范管理?”李汪洋委员提问。

  省教育厅副厅长孙华林回答说,我省民办职业教育中的发展问题,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努力的一个工作方面。下一步将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第一,加强民办职业教育的分类管理,进一步提供扶持。第二,进一步落实好保障措施。在实训基地建设、教师职称聘任等方面要跟公办的同等待遇。第三,提供有效的服务。要在计划、招生以及专业设置、学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内部自主决策等方面给学校提供服务。第四,加强规范管理。除了年检及行之有效的评估以外,还要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完善学校设立、变更以及广告发布等方面的管理,使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为民办职业教育提供一个有利的发展环境。

  省财政厅副厅长金允坤继续回答说,对职业教育的支持,今年10月份,财政厅会同教育厅、人社厅出台了全口径财政资金的支持意见。包括了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院校,还包括企业办的职业院校。主要政策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投入的支持,财政投入的支持主要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企业和民办学校在办职业教育过程当中涉及职业教育全局性的、或者是涉及学生方面的费用支出、成本性支出,财政给予相应支持。

  李晓光委员继续提问,“在执法检查中了解到,重学历、轻技能,重普教、轻职教现象很普遍。省政府如何采取措施,在‘十三五’规划中落实提高职业工人待遇的要求,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等方面的公平待遇,进而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树民表示,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全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的氛围。第二,开展各种各类的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促进优秀技能人才出彩。第三,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把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作为工作重点,通过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全面加强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技能人才发展。第四,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对获得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功勋技能人才的人员给予连续三年每个月1000元补助。第五,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岗位津贴制度。同时,还要求认真地贯彻人社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落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同时,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就地、就近就业,解决目前考得进、留不住的问题,稳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

  针对如何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布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如何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如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如何提升职业教育保障水平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答询人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作答。

  副省长贺旻在答询结束后说,省政府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基础,以构建职业教育体系为契机,认真梳理会上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认清问题、找准成因,制定有效措施,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落实。“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办学活力,对接产业发展,促进校企合作,调整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保障力度,改进培养模式,提高人才质量,打通人才成长“立交桥”,把职业教育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开展专题询问,源于“问”而不止于“问”,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会将进行跟踪监督,在明年11月听取全省落实《关于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实现对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推动。

    来源:辽宁日报

刘宁当选辽宁省省长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教育厅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
辽宁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在辽宁教育学院成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