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两院”工作报告和 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 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分组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
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两院”工作报告注重用数据说话,内容详实,重点突出。省法院、省检察院在过去一年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孙全金代表建议“两院”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强化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强、业务精、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赵长义代表建议省法院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法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建议省检察院继续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既要抓大案要案,也要抓让百姓深恶痛绝的“小案”,严惩不作为、乱作为和“小官贪腐”,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程飞代表建议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应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增多的新形势,依法公正审结民商事案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平等维护各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石英代表建议对“两院”人才流失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尽快研究制定完善保障机制,稳定法官队伍。李长江代表建议法院系统提高执行率和执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在审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时,代表们表示,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紧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兼顾了起草、审议、表决等程序性规定,设置了法规解释、适用和备案审查等内容,既实现了与上位法衔接,又具有地方特色,突出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已经比较科学、比较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