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座谈研讨会在本溪召开

02.11.2016  01:35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效能,确保各市局在机构和职责调整期间备案工作合法合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0月27日在本溪组织召开了全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座谈研讨会。

会上,省局重申了与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讲解了要求进行了重申,就部门医疗器械产品的分类原则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操作要求,与会代表就各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进展情况和职能调整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汇报,并就如何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备案后监管进行了研讨。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备案工作质量,省局对下一步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是法规赋予各市局的职责,各市局要全面落实相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二是要确保职责调整期间,工作不断档,依法依规备案;三是在备案工作中遇到产品分类等问题,要及时与省局沟通,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四是要按照法规要求,做好备案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备案后信息。来自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行政审批局从事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及监管工作的同志共计45人参加了座谈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