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公布 98.1%的村通上了宽带,平均每百户拥有19辆小汽车
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公布,截至2016年末,我省农业经营户552.7万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达826.7万人;农村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较上次普查分别增长4.4倍和18倍,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由过去的18.8%提升至76%,17.3%的村设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第二次普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10年间,随着农村生产方式、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我省“三农”领域有了新发展,呈现出许多新变化。
本次普查结果显示,在农业经营主体方面,截至2016年末,全省552.7万农业经营户中,规模农业经营户达12.7万户。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5.6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3.2万个。
农田水利设施、设施农业及农业机械有了较大变化。截至2016年末,全省能灌溉的耕地面积1023.4千公顷;全省温室占地面积6万公顷;全省共有拖拉机60.5万台、播种机29.6万台、水稻插秧机2.4万台、联合收获机1.8万台。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也有了可喜变化。交通方面,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环境卫生方面,76%的村实现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医疗方面,99.8%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1.1%的村有卫生室。
我省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还体现在互联网的应用上。此次普查表明,我省已经有98.1%的村通了宽带互联网,近两成村有了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从大宗消费品来看,截至2016年末,我省平均每百户农民已拥有小汽车19辆,摩托车、电瓶车74辆,电脑25台。而上一轮普查中,平均每百户仅拥有汽车3.1辆、电脑1.3台。
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在居住上也有体现。虽然第二次和第三次普查居民自住房拥有率变化幅度不大,但第三次普查显示,我省拥有2处住房的农户达到39.4万户,占6.8%;同时拥有商品房的农户达到40.6万户,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