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出租办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全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集中检查工作

18.05.2015  16: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车容车貌管理,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从5月11日起,市出租办组织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开展了第二季

度全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集中检查工作,本次集中检车工作将于6月26日结束。

   本次集中检车工作采取企业自检和行业管理部门复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按照《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达标标准》要求,经企业

自检达标的车辆,方可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的时间分时段到检车现场进行检查。对不参加检车或检车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审验,并按照《沈阳市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