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鞍山市“十大女杰”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15.12.2014  13:50
  为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弘扬“四自”精神,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建设“五个鞍山”、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再次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即日起,由鞍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鞍山日报社、鞍山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的第八届鞍山市“十大女杰”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分为推荐、初选、选定、公示四个阶段。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鞍山籍女性公民(包括连续在鞍山工作两年以上的外来女性)均可参加评选活动。参选对象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具有创新和实干精神,在本职岗位为“五个鞍山”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获评本地区、本系统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在广大妇女中享有很高声誉。此外,曾获全国、省、市“十大女杰“荣誉称号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活动。

  为保证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了第八届鞍山市“十大女杰”评选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推荐、评选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扩大妇女典型人物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系统、各单位、各级妇联组织可以择优推荐参选人。参选人须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并准备相关材料,评选活动相关文件可登录鞍山妇女网(http://www.lnaswome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