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民调解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重要责任。兴隆台区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四项举措加强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安全责任。兴隆台区司法局要求基层各司法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矫正人员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排查安全隐患。结合实际情况,从2015年1月22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特殊人群管控活动。对全区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检查,重点对矫正人员信息核对、日常集中教育活动以及软硬件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适时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建立“管控升级”制度。严格按照“日报告”“周汇报”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管。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坚持每日定位监控并记录,查看活动轨迹,准确把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信息,确保全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安全稳定。
四是提升应急能力,妥善防范突发事件。全区各司法所制定紧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并上报区司法局,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全天候保手机开机,畅通岗位联络通道,确保社区矫正突发事件防范有力。
同时,司法局也重视对特殊人群的关爱与帮扶工作,重视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教育,使他们能够迷途知返,不再对社会产生危害,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2015年春节前夕,为让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区司法局走访慰问了“两类”人员的困难家庭,给他们送去米、面、油等年货,使他们体验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