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部分违法广告警示公告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部分媒体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部分广告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现将部分违法广告公开曝光,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消费。
1、广告标示为“茅台大富大贵酒”的广告。广告中含有虚构产品原价、谎称产品制作方法、虚构交易成交量等内容,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2、广告标示为“茅台柔雅浓香酒”的广告。广告中含有虚构产品原价、谎称产品制作方法、虚构交易成交量等内容,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3、广告标示为“茅台原浆酒”的广告。广告中含有虚构产品原价、谎称产品制作方法、虚构交易成交量等内容,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4、广告标示为“茅台福满四季酒”的广告。广告中含有虚构产品原价、谎称产品制作方法、虚构交易成交量等内容,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5、广告标示为“五粮液春夏秋冬酒”的广告。广告中含有虚构产品原价、谎称产品制作方法、虚构交易成交量等内容,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6、广告标示为“金哈达”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修复骨损、风湿骨病从根治好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并利用专业医师作推荐、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7、广告标示为“千岁堂阿胶益寿晶”的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全面修复各个组织器官病变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并利用专业医师作推荐、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8、广告标示为“理气舒心片”的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且属于处方药广告,并利用专业医师作推荐、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9、广告标示为“中草药复合多糖”的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涉及治疗心脏病等禁止发布的内容,严重违法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
10、广告标示为“沈阳燕都哮喘病医院”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内容,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