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公示

03.12.2014  03:22

   关于表彰辽宁省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依据省文明委《2012—2014年度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方案》,今年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各地各部门经自愿申报、严格考核、择优推荐、媒体(系统内)公示等程序,向省文明委推荐了候选单位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3日—9日

  联系电话:024—23128467(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