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十条禁令剑指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四风”反弹行为

17.09.2015  09:18

  9月16日,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通知精神,市纪委就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工作作出部署。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聚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餐饮娱乐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的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关系单位的车辆和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严禁其他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

  市纪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对“两节”期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工作早研究、早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红灯”亮在前面,把压力传导到位,把工作做到实处,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上率下,抵制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执纪监督问责。要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有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将对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沈阳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站:www.sysjjjc.gov.cn

  举报信箱:中共沈阳市纪委信访室

 

  (肖春苹)

  编辑: zfw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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