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

22.03.2017  01:10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明电,决定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重点内容包括落实简政放权措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府服务5个方面的情况。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开展全面自查;4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将派出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督查期间,国务院办公厅通过网络同步征求对“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征集放权“明放暗不放”、通过权力设租寻租、“红顶”中介违规收费、要求提供“奇葩证明”等相关问题线索,社会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进入中国政府网“我为督查提建议”栏目留言等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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