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组织白酒企业召开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座谈会

18.06.2015  18:47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更好地适应新《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监督执法机构的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为新法正式施行奠定良好基础,2015年6月17日,辽宁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组织召开了由省内17家白酒骨干企业参加的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座谈会,就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推动辽宁白酒行业健康发展进行了专题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阜新三沟、道光廿五、凤城老窖、铁刹山、天江老龙口等17家白酒骨干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企业代表普遍认为,新《食品安全法》是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一把利剑,是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对于保护合法企业,维护社会公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新《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同时提出了企业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省白酒工业协会表示,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转变工作职能,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面对面地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实情,这是对企业发展莫大的支持,企业将全力配合支持食品监督执法工作,共同创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表示,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食品监督执法机构的神圣职责,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同样是食品监督执法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总体要求,我们结合食品监督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了“以处罚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促进监督执法与产业发展和谐统一,为辽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理念,努力探索促进监督执法与食品产业有机融合的新路子。今天这次座谈会,既是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落实上述工作理念的一次探索实践,希望全省白酒企业积极响应,通过执法部门与企业的共同努力,把辽宁的白酒行业做大、做强。

针对企业提出的对法律法规理解把握不准、国家标准与传统工艺存在冲突、原料购进检验难以执行、外省产品对本省企业冲击较大等具体问题,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将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同时,将陆续在其他食品行业开展类似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