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细化明确各部门环保目标责任
17.08.2016 11:35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中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对《大连市环境保护目标(2016年度)责任书》进行了全面梳理,突出重点、细化分工、夯实责任,日前正式印发《〈大连市环境保护目标(2016年度)责任书〉任务分解表》,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区委办、区政府办以及区发改、经信、国土、城建、行政执法、环保等24个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目标责任,将环境保护工作年度任务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据悉,中山区《〈大连市环境保护目标(2016年度)责任书〉任务分解表》中,指标任务涉及党政同责、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生态维护、宜居环境等五大项34小项内容,细化明确了每一项指标任务的责任部门、考核要点、考核权重及证明材料。其中,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组织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情况,环境保护纳入本地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等;组织部、人社局负责环境保护目标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情况等;区教育局负责环境宣传教育进学校情况;中山环保分局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近岸海域水质情况等;区财政局负责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情况……同时,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加强跟踪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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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16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