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

20.01.2016  17:21
        近日,大连市妇联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我市非公领域妇女组织建设提出具体指导。 《指导意见》指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妇女组织要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为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非公领域妇建工作体系为基础,以增进非公领域妇女组织活力为目标,通过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努力提升妇联组织团结、引领非公领域广大妇女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扩大党在非公领域的群众基础,把非公领域的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实现党的工作与妇女工作全面过硬全面进步。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党群共建、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坚持工作带动、服务为本为工作原则。就如何建立组织体系、明确机构设置、加强阵地建设予以指导。 同时,非公领域的妇女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及时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在党组织和妇女群众之间架起理解、沟通的桥梁,引导妇女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妇女群众中广泛开展“巾帼建功”、“最美家庭”创建等载体活动,选树先进妇女典型,推动妇女岗位成才,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要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和谐稳定。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上一级妇联组织推荐优秀女性人才,主动配合党组织做好女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抓队伍、强素质、提能力。         《指导意见》中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地各单位加强领导、同步推进从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加强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工作过程中做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把握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对新任妇女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在已建妇女组织中积极开展示范妇女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典型培育,总结推广经验,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非公领域妇女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