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黄金季节 婚姻财产划分受“领证族”关注
眼下又到了年轻人登记结婚的黄金季节,随着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在办喜事时也增加了对于婚姻关系中法律问题的考量。4月17日,在沈阳市公证处,记者就见到前来咨询婚前财产公证的王女士,“想让孩子在结婚前做一下财产公证,免得以后因为财产问题起纠纷。”而据公证人员介绍,眼下有类似想法的家长不在少数。
婚姻财产划分成为关注热点
“会考虑做财产公证,毕竟自己的财产也是父母给予的,不想让爱情混入金钱的元素”,周先生说。但也有部分年轻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伤感情。陶女士说:“曾经考虑过做财产公证,但是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事儿,多晦气呀”。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年轻人中,大部分人表示担心财产公证会伤及感情,但是对婚姻财产划分的关注度都很高。沈阳市第一公证处的郝主任说:“近几年来,咨询婚前财产公证的人越来越多,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明确了婚前婚后财产的划分原则,使这一现象有所缓解。”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戚文腾告诉记者:“婚前婚后财产的界定,简单地讲,就是以结婚时间为界限,婚前就有的财产,婚后还是自己私有;婚后赚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财产纠纷多为房产纠纷
据了解,沈阳市基层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5%左右,涉及婚姻财产纠纷的案件多为房产纠纷。
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思宁说:“对婚姻财产划分的关注,体现了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已经进入法治社会,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权是社会的进步,这也是年轻人理性恋爱的又一体现。”
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戚文腾说:“我个人认为,在新婚姻法出台之后,没有必要再做婚前财产公证,因为相关法律已经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婚前和婚后财产的范围和认定的条件,且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约定婚内财产的分割。”本报记者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