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消费:你的选择决定未来
◆本报记者郭婷
中国环境报:消费对于每个人来说再寻常不过,那么,我们每天的消费行为与可持续发展之间有何关系?绿色消费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钟茂初:实现可持续发展,就是要让我们的经济活动规模限定在地球生态承载力的范围之内。消费是经济活动的动力源头,只有通过消费行为的改变,才能有效引导企业从事环境友好型生产。所以,消费与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希望自己生活在空气质量、水体质量、居住环境优良的条件下,不希望总是生活在各种污染之中。全球生态环境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每个人都是影响地球生态环境的行为人,也是承受者。所以,人人都有责任减轻自身消费活动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这就是可持续发展的逻辑基础。
如果每个人都减少消费一份不必要的物质产品,减少一次影响环境的消费活动,那么,周边环境承受的压力就会减轻一分,地球承受的环境压力也会减轻一分。综合起来,就是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每个社会成员的需求可以划分为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生态需求。绿色消费意味着社会成员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的前提下,放弃一些其他物质需求,以换来更多的精神需求和生态需求的满足。
中国环境报:您刚刚谈到的是宏观的环境效益。作为消费者,公众很关心一个问题:绿色消费对我有什么好处?绿色消费能够让公众获得的最直接利益是什么?
钟茂初:不妨反过来问一问:不计生态环境影响的消费,对你我有什么坏处?或许可以作一个比喻:人们共乘一条船,船只在大海中行进时,大家不断地往船上加载打捞到的海鲜,结果发现船只的负载不断加大,越来越接近承载极限。此时,需要共同决定:是不是应该不再增加不必要的负载,并丢弃一些不重要的东西?只要是理性人,遵守这样的约定是必然的。这种情况下,不让船只超载而保证船只顺利到岸,就是大家得到的最大好处。
还可以反过来问一问:绿色消费,你我损失了什么?绿色消费是节制自己不再进行那些不必要的浪费,不再进行那些纯粹出于虚荣、面子考虑的奢侈消费、炫耀消费。如果多数人都及时改变虚荣心理的话,我们什么损失都没有,反而获得了精神层面的轻松和满足。
中国环境报:由此看来,绿色消费需要全民参与,但目前很多公众对于绿色消费的理解还很片面,认为绿色消费就是购买绿色产品。那么,推进绿色消费,我们每个人在日常消费过程中能做什么?
钟茂初:绿色消费是基于前面所述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关注当代人的生态环境和后代人的生态环境。所以,推进绿色消费,应当秉持这样的消费观:在基本生存需求之外,不过分追求物质消费和物质财富的增长;不过分追求消费的更新换代;不追求以物质财富占有为标志的社会地位,也不追求以拉大社会差距或损害他人利益为手段获取的社会地位;不追求以牺牲休闲等精神满足为代价的高收入生活;不追求以高耗能、高耗物、高排放为代价的“高水平”生活。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反省一下自己过往的消费行为、处置废弃物行为,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必要的浪费,并在今后的消费活动中加以改进。对物质产品的消费,以实用为选择依据,对于一些浪费、炫耀、奢侈的群体活动,尽可能不参与。不购置与自身需要不相适应的大面积住房,不空置住房。拥有大量空置的住房,实际上是无谓的资源环境损耗。当步行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比较便利时,尽可能不开车,减少不必要的交通和运输需要。消费时,尽可能选择比较有环境社会责任感企业的产品服务,通过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引导企业的行为。每个人节约一度电、一吨水、一升汽油,全民加起来节约效果惊人。可以循环利用的物品尽量循环利用,如盥洗用水可以用于拖地﹑浇花等;废物可以改造利用,尽可能减少垃圾的产生,尽可能不使用一次性物品。
中国环境报:目前,在推进全民参与绿色消费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阻碍?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钟茂初:一个很大的阻碍,恐怕还是在践行绿色消费时遭遇传统理念群体对于这一行为的不认同甚至嘲讽。对于这个问题,每个社会成员不妨树立这样的理念:消费,是满足自身的真实需求,不是给别人看的。同样,践行绿色消费,也要服从内心的价值观,而不必在意他人的评价。对于生态文明这一公益理念,应当理直气壮地坚持。
此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阻碍,就是政府部门实际有效的制度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出于经济增长目的制定的政策﹑法规往往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有所冲突。
对此,政府部门可以从一些最简便﹑有效的规制做起,如对环境不友好的产品服务作出明晰标识,并向消费者做出消费警示。
例如针对那些对大气、土壤、水资源影响较大的产品,如含氟利昂制冷设备、含磷洗涤剂、含铅汽油等产品,过度包装的产品,以珍稀动植物资源制造的产品,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对资源及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产品,一次性或使用寿命过短的产品,消费后无废弃物处置责任的产品等,要明确要求产品服务供给者,在所有产品和服务的标识上,明确标明此产品为环境不友好产品。这就如同在烟草制品上标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
再如针对可能导致奢侈消费、盲目消费、虚荣消费行为的产品及服务,明确要求产品服务供给者从消费能力、消费取向、消费风险等方面,向消费者作出“慎重消费”的警示告知。这对于消费者是一个有效的引导,对于生产供给者也是一个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