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纠纷维权取证需公证
12.11.2015 17:1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网络购物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法院民三庭一位法官。该法官认为,网络购物纠纷维权同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外消费者在维权取证时,一定要注意对网上购物的证据进行公证。因网上发布的照片、介绍等证据的不稳定性,消费者需到公证处及时进行证据保全,以防证据流失。
一旦发生纠纷,网站是否担责?法官说,这要看网站是否尽到了管理的责任。一些购物网站在自营之外,还吸收了商家进驻,形成“店铺街”、“店中店”。消费者若是在网站上购买的是入驻商家提供的商品,则网站此时只是起到一个网络平台的作用,对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内容还是由商家来承担责任的。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注意商品旁边的标注,看清是由网站来销售与配送还是由其他商家来销售与配送。找准了责任主体,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才能保证自己的权利尽快实现。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2.11.2015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