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网购象牙 沈阳小伙被判二缓二
平时喜欢网购的市民们要注意了,网购违禁物品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沈阳一名男子通过网站在国外购买了象牙制品,结果被判二缓二。
6月2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三起刑事案件进行审判,仅用时一小时就审结宣判。
2015年10月,沈阳青年小丁通过网站与国外卖家联系,花费550英镑网购了2000余克的象牙制品,准备在国内销售牟利。双方约定卖家将象牙制品从葡萄牙邮寄到沈阳。货物邮寄到沈阳后,被沈阳海关缉私局查获。经鉴定,这些象牙制品均为非洲象或亚洲象上门齿制成,价值人民币8.6万元。11月,丁某被侦查机关抓获。经审,法院认为丁某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为扩大废塑料加工生意,沈阳于某通过他人在日本组织废塑料货源,联系吴某有偿使用与沈阳一家公司固体进口资质进口废塑料,并由吴某使用大连一家物流公司手续办理进口报关手续。2013年3月至7月,于某共进口废塑料97.18吨。2013年9月,于某被侦查机关抓获。
侦查机关又顺藤摸瓜发现了另一起案件:沈阳刘某与他人预谋从日本组织购入废塑料入境销售牟利,因其不具备进口固体废物资质,遂联系周某商定由周某有偿提供同一家公司固体废物进口资质,冒用大连同一家公司名义进口废塑料。2013年6月至7月,刘某伙同他人进口废塑料78.585吨。法院审理认为,于某、刘某冒用他人进口固体废物资质,逃避海关监管进口固体废物,情节严重,构成走私废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这三起案件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首批一审刑事案件。所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制度。三起案件在一个小时即完成全部庭审和宣判过程,三名案犯都愿认罪伏法,审判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