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力彦:议案有分量有价值群众才认可

14.01.2015  04:46

  议案有分量有价值,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担任省、市人大代表至今,罗力彦先后共提出议案25件,建议76件。特别是当选为省人大代表以来,罗力彦领衔提出的议事原案,都被大会主席团最终确立为议案,共计14件。

  罗力彦的议案涉及面广。她有一个专门的议案库,里面有十几个关注的议题,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分层次研究。无论出差、出国,她都会利用时间就这些议题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国外的做法以及外省的经验。

  罗力彦每一件议案的提出,伴随的调研工作少则一两年,多则五六年。2011年,罗力彦提出关于我省应制订《辽宁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议案,而早在几年前,她就将职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列为选题范围,并多次去社区、工厂、企业,进行了近三年的调研。她提出的《关于我省应制定〈辽宁省电子商务管理条例〉的立法议案》,也酝酿了三年之久。

  罗力彦领衔提出的议案都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及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9年提出制定《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2011年提出制定《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2年提出制定《辽宁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现在均已施行。其他11件议案也都交付相关部门进入立法调研阶段。

  为形成每个议案、建议,罗力彦花费了大量时间和心血,但她觉得很值。“律师办理一个案件,维护的只是个体的利益,为政府和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维护的也是一些团体或者某个地区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通过立法与修订法规来规范和解决一些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最终能够立法实施,获益的是全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