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将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

05.06.2015  20:04

  5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在京联合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该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以“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突出普适性、指导性、引领性、实用性、兼容性等特点,统筹考虑各地需求,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规范。

  《指南》由12个章节组成,基本框架分为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9个部分。技术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汇集了财政、环保、住建、农业等行业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就美丽乡村建设给予目标性指导。作为推荐标准,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使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据可考。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财政部、农业部、浙江省安吉县相关负责人出席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