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老伴去世房给了女儿 继女停暖希望老太搬走
任依雨(化名)老人独自一人住在没有供暖的屋子里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王舜天 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宋雪)父亲去世后,女儿将父亲留下的房子停止供暖,以此希望68岁的继母搬走。
继母不肯放弃房屋使用权,双方决定对簿公堂解决问题。
姐妹俩希望继母搬出房子
“我不同意,没有商量的余地。”昨日,在彩塔街社区会议室,继女晓萍(化名)拒绝了彩塔街社区的调解。调解的焦点在于晓萍将父亲过户给她的房子停栓,而里面住着她68岁的继母任依雨(化名),她希望继母“知冷而退”,尽快搬走,而老太则坚持要保留居住权。
晓萍的姐姐晓华(化名)讲述了事情的经过。2002年,任依雨与老伴登记结婚。
“可结婚后我妈对我爸并不关心。”晓华说,她和妹妹对继母都有意见。而继母还有自己的儿子,并愿意赡养她,所以父亲去世后,姐妹俩都认为继母应该搬出去。去年父亲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妹妹,所以今年冬天办理了停栓。妹妹晓萍坚持房子是她的,她希望老人“尽快搬出去。”
调解结束后,姐妹俩找到继母,一方面要继母给出新换门锁的钥匙,一方面小女儿晓萍打算要回冰箱和洗衣机,双方最终无果而散。
六旬老人坚守无暖气冷房
对于“女儿”的做法,任依雨老人并没有激烈的反应,她严重耳背,沟通并不顺畅,拄着一只拐杖,行动不方便。老人希望二女儿晓萍开栓,哪怕让她自己交取暖费。
对于不去找自己亲生儿子的原因,任依雨说,她的儿子是和前夫生的,孩子11岁时就已经离婚,当时儿子判给了前夫。现在儿子快40岁了,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她实在不愿意拖累儿子,只能住在这套房子里。
对于两名继女的做法,任依雨的朋友戴女士和邻居张先生都认为不妥,因为老太太在这个家里已经生活了十几年,照顾老伴不说,还帮着两个继女带孩子,二女儿出嫁也是老太太当年帮着办的嫁妆,对这个家庭是有贡献的。
对此,晓华说,继母以前每年一到冬季,就到南方去找儿子,一住就是半年,连过年都不回家,老父亲只能一个人住,邻居有时候来送点吃的,姐妹俩轮番照顾。
■律师说法
继母有房屋的居住权
任依雨老人到底有没有权利居住在这间房子呢?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宗胜表示,房子虽然已经过户,但老人有权利继续居住在这里。老人与过世的老伴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变更,但居住权应该保留,即便两位老人已经离婚,如果能够证明一直住在一起,也是有居住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