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8旬老太下公交时摔伤 保险公司被判赔5.9万余元
19.02.2016 13:2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80岁的时老太在乘坐公交车下车时摔伤,起诉公交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6万余元损失。
昨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保险公司被判直接赔偿时老太经济损失5.9万余元。
下公交车时摔伤
八旬老太起诉索赔
2014年1月19日8时50分,80岁老太时某乘坐187路公交车时,在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站点下车时,因为车没停稳,从公交车的台阶上摔到了车下。
事发后,时老太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时老太为左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共计19天,伤残程度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经查,公交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一份,被保险客运车辆车每人责任限额为300000元,累计责任限额为9600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200元。
伤愈后,时老太就此次意外的赔偿问题,将公交公司和公交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60757.93元。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9.02.2016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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