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专骗老年人投资 非法吸存600余万

25.11.2014  18:52

  引诱老年人投资,进而非法集资600余万元,59人上当受骗。近日,经沙河口区检察院公诉,沙河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所得赃款继续依法追缴。

   事发:“有限公司”是个空壳子

  孙某是辽宁省凌海市人。多年前他来到大连,一直做生意。从2007年4月份开始,孙某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在沙河口区中山路沿线路边注册开了一家保健品公司。号称“有限公司”,噱头不小,但孙某自己知道,实际上就是个空壳子。没有资金怎么运作,孙某琢磨来琢磨去,想到了一个“借钱生钱”的“好办法”。

  他大张旗鼓地“招兵买马”,让业务员撒网到社区楼院,专门找老年人来听课。在他的“培训”下,业务员们将公司“产品”和经营模式说得神乎其神,老年人买了“产品”,不但能够延年益寿,而且投资后还能赚得高额利润。在他们的忽悠之下,一份份代销合同签订形成,投资者看好了高回报的前景,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地投入,孙某承诺一定期限内连本带利返还,利息是银行存款的数倍。

   发展:59个人集资6547500元

  就这样,从十几个人,到几十个人,最终,共有59个人集资6547500元。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老年人,他们不少人是拿出了自己一辈子的血汗钱,憧憬着这个赚钱的好项目,既能给自己带来健康,又能带来不菲的收入。

  但事与愿违,孙某的“皮包公司”没有给投资者带去预想的回报。由于无法兑现承诺,日复一日,部分投资者报了警。由最初的十几个人,到后来的几十人,到法院状告孙某的人越来越多,2014年7月23日,经沙河口区法院决定,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逮捕了孙某。

  在法庭上,孙某说,吸收上来的钱部分购置了公司的软硬件设备,部分给员工开工资了,基本都折腾没了。除了小部分在前期返还给了投资者,目前,大部分赃款未予返还。孙某在法庭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很大伤害,在道歉的同时,他表示要想办法尽快将钱返还给投资者。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赃款继续追缴

  但在法庭上,孙某对其吸收的赃款去向始终没有供述清楚。沙河口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予刑罚处罚。对其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违法所得赃款继续依法追缴。

   分析

   风险意识欠缺易被高回报吸引

  “近年来,类似的案子太多了。 ”负责该案件的法官表示,一般都是不法分子承诺高额回报,将目标锁定老年人等易上当人群,最开始让投资者尝到点甜头,追加投资后往往就会上了大当。

  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说,非法集资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在于高额回报的诱惑和不法分子的高超骗术,以及普通百姓风险意识的欠缺和投资渠道的受限。这个案件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中老年人对保健品的青睐,采取虚假宣传的手段,并施以小恩小惠,诱骗投资客户上当受骗。在提醒警惕诱惑的同时,市处非办也告诫那些公司员工们,别为一己私利触犯法律,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提醒

   养老公寓养生讲座吸引老年人

  为防范民间理财类公司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市处非办还联合市公安局多部门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损失自担,后果自负。

   非法集资的新手法和新领域:

  一是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三是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诱骗人们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四是以投资养老公寓等为名,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者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等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五是以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六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