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证“权利不变”依然有效

31.12.2016  09:03

  12月30日,本报邀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纪长顺,围绕广大网友关注的不动产登记话题展开互动交流。

  目前,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每天受理各类登记上千件,各区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每天受理各类登记100多件。针对这种情况,纪长顺表示,不动产登记本着“不变不换”原则,市民没有必要排队特地换不动产证。纪长顺介绍,只要权利不发生变化,就不需要换领新证,原证的效力不变且可以长期使用。在今后需要办理任何登记时,自然就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很多市民关心,不动产增加了土地的相关内容,办理登记是否比原来更复杂了?

  纪长顺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登记机构要“房”与“地”同时登记,但百姓的非独栋房屋,与原房屋登记没有差别,不需增加往返的次数,不需增加要件材料,不需单独办理土地登记,不增加办理的时限,只需缴纳一次不动产登记费用。

  一些市民担心,12月26日前递的件但还未领证,不知怎么处理?

  纪长顺介绍,在12月26日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受理的且未办理完成的登记,业务继续沿用原系统,执行原规范、原程序进行办理,并颁发原权属登记证书,加盖原登记专用章。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彭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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