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摔伤 老板给了7万元就啥也不管了(图)
“今年6月份在工地上摔伤,当时做了手术,老板给了7.1万元医药费,都花了。当时手术在胳膊里面下了钢钉,现在钢钉折了,又要手术。”11月21日,胡先生拨打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希望记者能为他维权。“现在公司老板称没钱再支付医疗费用了。拖欠的工资暂时也没钱给。更让人伤心的是,我准备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公司还不给出手续……”
摔伤后,老板给了7.1万元
11月21日,胡先生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了沈阳晚报。胡先生说,“我是5年前开始给现在的老板唐总打工的,每年能工作3个月左右,每天180元。今年6月,我在给一家开发企业安装商品房的塑钢窗时,从高处坠落下来,胳膊和肩膀都受伤了。”
胡先生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出示了病志、住院记录,还有相关的CT片。胡先生说:“开始的时候,公司的黎总和唐总对我还是很负责的,先后向我支付了7.1万元的治疗费用。”
再手术,老板称“没钱给”
胡先生说,“现在手术后肩膀上留下的钢钉出问题了,导致胳膊抬不起来了,需要二次手术,费用是2.1万元。”胡先生告诉记者,“我就再次找到唐总,这次他说公司财务紧张,没钱给了。”
胡先生说:“从今年4月开始到出事前,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开工资。我妻子也在他的企业打工,我们两
个人加一起的工资有2万元。我就向唐总要工资,他说公司确实没钱,不仅欠我们钱,还欠别的工人钱。”
“办工伤,就要养他一辈子”
胡先生告诉记者,“我也理解公司的困难,就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我咨询律师后发现,我在给甲方(开发企业)安装塑钢窗时出事,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有一定的责任。我想办理工伤,然后起诉甲方,获得赔偿。”
胡先生来到皇姑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对方表示,“必须单位出具相关手续后才可以申请办理。”
但让胡先生费解的是,唐总不同意为其出具手续。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唐总。“我是出于朋友的感情资助他的。他给我干活是一天一结算工资,不能算我企业的员工。现在又要做手术,这是医疗事故,是医院的责任,与我没关系。我现在缺钱,欠很多人工资,但是,我已经给了他们夫妻基本的生活费用。我也不能给他办工伤,办了工伤意味着要养活他一辈子,而且他的情况也构不成工伤。”
雇主应承担责任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王亚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胡先生与唐总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在雇佣期间出现了事故导致胡先生受到人身伤害,唐总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唐总不想赔偿,不给出工伤申请手续,胡先生还可以依据雇主责任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胡先生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依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通过伤残等级获得的人身伤害赔偿的金额要比工伤获得的赔偿多。”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吴强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