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钱 照片贴到家门口
法官张贴在小区单元门前的“曝光单”引来市民驻足观看
■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王舜天 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郑孝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想心安理得躲在家里也不容易了。今后,沈阳的“老赖”案件和身份信息将被制成“曝光单”,到其住地和主要经营场所张贴公示。
昨日,铁西区法院张贴了多名“老赖”的“曝光单”,这在沈阳尚属首次。
曝光单刚贴出 居民认出“老赖”
昨日,铁西区工人村二社区外,两名法官把一张公示单贴在门前,引来市民驻足围观。
这张公示单上披露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住址和应履行的义务等主要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妨碍、抗拒、规避执行,或存在违规高消费等行为者。这些人也被称为“老赖”。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在其居住的社区、主要经营场所等地张贴失信情况。
“这不是老李家那个姑娘吗,我说怎么看不见她了,原来是欠钱不还啊。”在铁西区富云新都小区内,法官刚把“曝光单”贴上,几名居民就一眼就认出了“老赖”。
“老李是个老好人,女儿怎么能这样呢,我们要是看见她,肯定劝她赶紧给人家还钱。”居民们表示。
居民楼下、单元门前、社区公示板上,张贴“曝光单”的都是最显眼的位置。富云新都小区内的这张“曝光单”张贴五分钟内,就有近30名市民上前围观。
重锤之下已有5名“老赖”还款
昨日被“曝光”的3名老赖,分别系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租房拒不付租金和继承房产后拒不支付房产附带的欠款被判败诉赔偿,又拒执行者。
李晓敏,女,沈阳人,2011年4月与李某签定网点租赁协议,租期三年,李晓敏支付了一年房租后,因纠纷拒不支付剩余房租,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晓敏应解除租赁合同、缴纳房租、腾出网点,但其拒不执行。
李颖,女,沈阳人,2013年7月至12月,在铁西“宏浩房产中介”内,以“迈瑞凯公司”投入资金可以得到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多人资金。法院判决,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4万元。但其拒不执行。
铁西区法院执行局表示,将这些“老赖”的身份信息公之于众,使其不仅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从而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重锤之下,已有5名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今后,铁西法院执行局将大量制作失信曝光单,并逐一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或主要经营场所等地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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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425名“老赖”
被拒乘飞机
本报日前曾报道,沈阳共有7493名“老赖”,其中自然人5628个,法人或其他组织1865个。已经有425人被拒乘飞机。
进入黑名单的“老赖”不仅被禁乘飞机,禁止进行高消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都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并在法院外大屏幕滚动播出曝光。今年5月25日起,还在“信用沈阳网”上公布。
截至本月,沈阳法院运用失信“黑名单”直接促使“老赖”自动履行案件29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0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