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老赖夫妻有钱拒执行判决 双双被抓傻了眼
8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仅2014年底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沈阳市两级法院共使用司法拘留措施252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1件,其中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0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直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不予追诉的7件;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不予追诉的1件;实际判处3件;正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正在审判的49件。追究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9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直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不予追诉的2件;正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正在审判的7件。移送妨害公务罪2件:正在立案侦查1件;实际判处1件。
据沈阳中院新闻发言人聂雪松介绍,本次发布会共公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案例53件。其中,表现为隐藏、转移、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9件;表现为对法院已经查封了的财产恶意处分变现或转移以逃避债务的12件;表现为以暴力方法妨害公务的2件。已经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23件,正在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24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6件。从上述违法犯罪的主体来看,有40人系被执行人本人,11人系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案外人2人,妨害公务罪的2人均为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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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一条款的立法解释,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版撰稿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