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重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17.11.2017  14:10

  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11月13日至1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

  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同时谋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落实耕地补偿制度;推进土地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等工作。

  五年来,耕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强化优质耕地特殊保护。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国共划定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并全部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五年来,全国建设占用耕地1560万亩,同期补充2259万亩,实现了占补有余,95%以上建设用地实现耕地先补后占。

  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升耕地产能。五年来,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新增耕地2400多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到2个等级,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新增粮食产能约440亿公斤。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耕地保护考核指标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要内容。

  基层群众获得感有效增强。一是改革优化征地制度,维护农民权益。完善落实征地补偿政策,普遍做到3—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二是拓展多元安置途径,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力度。通过建设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搭建了全国征地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做到征地批前、批准、实施信息全覆盖。三是拓展惠民利民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五年来,安排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5200多个,建设规模6100多万亩,投入资金940亿元;14个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惠及近百个贫困县,其中国家级贫困县55个,650多万农民受益。

  耕地保护,对农产品增产,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

  江苏省仪征市月塘镇魏井村,因长期开采雨花石遗留下的矿坑支离破碎,千余亩土地曾一荒就是20年。今年7月,仪征市国土局投资5669万元,对1090亩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同时实施了“土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程,将肥沃的熟土覆盖在平整好的土地上,以恢复土地生产力。

  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海洋:我们这边之前平均亩产600公斤水稻,(整治后)通过专家预测,大概一亩增加150公斤左右。

  而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投入达5.2万元,胡海洋介绍,土地“占补平衡”调节指标的实施,保障了土地修复的资金来源。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阜庄社区引入生态农田建设理念,用泵站和生态护坡、沟坎把田间水系进行串联,控制农业生产的水排放。同时,在田间种植有益植物控制水稻虫害,把耕地保护、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融合。

  汤山街道阜庄社区党总支书记沈荣:通过改造以后,农产品的品质和价值提升,原来3块钱一斤的米,在这儿种植出来以后就卖到12块钱一斤。同时这个项目对于我们周边的农户也有带动效益。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1、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定守住耕地红线。

  要巩固划定成果,将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系统;要完善保护政策,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划定、建设、管控、保护、补划”的长效机制;要提高建设水平,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优先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要完善考核制度,完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全面检查和考核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等。

  2、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耕地补偿制度。

  要强化以补定占,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继续实行耕地先补后占;要拓宽渠道算大账,实行多来源途径、多资金渠道补充耕地用于占补平衡;要规范指标跨区域调剂,坚持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加强对跨区域指标调剂的管控和指导。

  3、持续推进土地整治,助力乡村振兴。

  要立足多目标多功能战略,强化绿色土地整治理念,彰显土地整治的“1+N”效应。协同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监管考核的要求,共同落实“十三五”期间建成4—6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土地整治实施模式。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土地整治工作机制,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实施方式,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形成多元投入机制。积极推动土地整治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大力推进生态型土地整治,探索形成土地整治绿色技术体系。

  4、保障稳增长项目用地,促进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积极支持重点项目用地,坚持“三去一降一补”,支持水利、铁路、公路、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用地,支持实体经济产业用地,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用地;继续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法治高效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强化用地批后监管。

  5、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要把握好改革要求,凝练总结试点成果,及时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为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和制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提供实践支撑;要继续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建好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征地信息。

  6、构建智慧耕地管理平台,推进耕地管护现代化。

  要以国土资源大数据为基础,以国土资源政务审批、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三大平台为支柱,围绕耕地信息监测、用途管制、条件建设、辅助决策、考核评估等,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的“智慧耕地”管理平台。做到空间全覆盖,业务全流程,信息全要素,实现耕地保护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更关系着每一位农民的长远生计。我们要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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