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亲笔所书上诉状首曝光

30.04.2015  10:46
聂树斌(资料图)。 - 新浪辽宁
聂树斌亲笔书写的上诉状首次曝光。 -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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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资料图)。 聂树斌亲笔书写的上诉状首次曝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8日下午召开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复查听证会,其官方微博对听证会进行了播报,成为外界了解该案案情以及复查工作的重要渠道。

  这场听证会历时10多个小时,从下午一直开到深夜,聂案复查合议庭的5位法官悉数到场,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分别发表意见。法院邀请的15名社会听证人员则始终在场,并就相关问题向各方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申诉方和原办案单位代表针锋相对的意见中,聂案中所存疑点一一显露。

  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表示,法院将在全面听取有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作出复查结论。

  【申诉方意见】聂案中许多证据,尤其是聂树斌的口供,是通过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取得,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聂母张某某女士说,聂树斌的一审辩护律师曾问聂树斌:“为什么你第二次承认了?”聂树斌说:“打哩。”当年与聂树斌关在同一看守所的纪某某证词表示,其与聂树斌一同关在看守所105监号,经常聊天,聂树斌曾向其表示曾经遭到刑讯逼供。

  【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2005年3月,河北省检察院组成调查组,对聂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组围绕聂案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诉讼环节进行了大量调查工作,询问了聂案辩护律师、聂母、看守所管教干警、办案人员等多人。得出的结论是:未发现有关办案人员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

  关于纪某某的证词,调查证据显示聂树斌进入看守所后一直在102室羁押,纪某某曾多次因诈骗犯罪判刑,当时被关押在105室,二人不可能经常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