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肉、乳、特种设备五年内将建追溯体系

28.10.2016  08:40

  10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辽宁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将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特种设备等均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

  《方案》提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地区,要依托监管部门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

  《方案》提出,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验证食品安全。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包括:管理制度、原辅材料、技术标准、生产工艺、文件记录、产品配方、产品防护、人员管理、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各环节和要素。

  肉制品主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制品,《方案》要求,通过使用二维码技术,收集汇总原料购进、生产流程、检验检测、市场销售各个环节信息,生成二维码并打印在肉制品外包装上,从而实现加工原料、生产过程、检验检测和产品流向都可追溯。

  《方案》要求,利用二维码、物联网、云平台、智慧物流等技术实现乳制品全过程追溯,利用追溯体系在品牌打造、诚信环境建立、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服务乳制品行业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省范围、全品类的药品追溯体系,构建标准的物流体系、金融服务贴息、管理体系,从而构建新型的药品商业模式和质量控制体系。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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