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家属签字胸科医院判赔80万
虽然只是一审,虽然与她索赔的数额相距甚远,她还是说着“满意”,声音很小。
此前,她代替儿子和医院已经打了三年官司;一个红色的塑料袋子成了王彩霞的宝贝,睡觉时也放在枕边,那里面是儿子治疗的全部病志,以及医疗事故鉴定书等材料。
一个退休多年、视力接近盲残的老太太,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将整个病志“抠”了个遍。
最终,因“伪造家属签字”,法院一审判决沈阳市胸科医院赔偿近80万元;同时认定医院存在“怠于治疗”的情况;而依据这些病志,之前的医疗事故鉴定也明确表示医院存在滥用抗生素的行为。
王彩霞看起来要比63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昨日依然穿着厚厚的外套,谈起病故的儿子和一审胜诉的官司,她的表情并不轻松。
发烧咳嗽入院没治好医院补偿3000元
直到现在,提起儿子王本阳,留在王彩霞脑海里最深的印象依然是:夜色里,儿子靠在床头艰难呼吸。
在他生命最后的这四年里,这样的情形每天重复发生。
王彩霞63岁,她视力不太好;早年结婚的时候,还不知道爱人曾经患过妄想症;10多年前,爱人就开始在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王彩霞是他的法定监护人。
两人的儿子王本阳是个聋哑人,但是打小就机灵,上学时就读聋哑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几乎靠自己支撑起了这个残缺的家。“在一家配件厂工作,开始是做库管,后来进了组装车间。”王彩霞介绍。
经同学介绍,2008年,王本阳与吉林农村的聋哑女孩小马结了婚。婚后,两人的儿子明明出生。“小马在农村有地,当时有人说要是结婚了,地就收回去。小马就害怕了,两人就是办了婚礼,但是没登记。”王彩霞表示。
小马勤劳能干,眼看着家里的生活也有了起色,王本阳的一场疾病,却改变了这个家的轨迹。
2010年4月25日,已经发烧咳嗽几天的王本阳被送到沈阳军区总医院看病,诊断为结核感染。
随后,王本阳转到沈阳市胸科医院就诊。当时医院诊断为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支气管炎。“以现在的医疗技术,这些都不是致命的病。”王彩霞表示。
从2010年4月开始到2010年8月,王本阳先后三次在胸科医院治疗。“第三次住院的时候,住院已经第五天了,他的病情丝毫没好转,咳血,满地打滚,高烧持续不退。”王彩霞表示。
2010年8月18日,王本阳出院。“我对医院已经很不信任了,王本阳的病也一直没好,但是具体的医学的事儿咱也不懂啊。”
2011年6月,王彩霞带着儿子来到北京医科大学附属胸科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段规律性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北京的大夫说肺部已经形成空洞了,当初治疗给耽误了。那时候他的呼吸已经很困难了,每天晚上只能靠着床头才能勉强睡一小会儿。”王彩霞回忆。
2011年8月31日,王彩霞代替王本阳与胸科医院达成协议书,胸科医院一次性补偿王本阳3000元,并约定“双方不得反悔”。
省市两次鉴定院方“抗生素”使用不当
王本阳的治疗还在进行,但这个家已经很难承受医疗费用。“就是当初医院一直在大量使用抗生素,对于肺结核的治疗却一直在延缓、推迟,才造成了王本阳的病情加重的后果。我也想去告医院,但咱不是都签了协议了么。后来我问了律师,才知道这个协议不算数。”
2011年11月26日,王彩霞代替王本阳起诉,认为沈阳市胸科医院对儿子的错误治疗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给予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0万元。
2013年沈阳市医学会受理鉴定申请。
2013年7月17日,沈阳市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专家分析意见认为,根据王本阳病史、体征及辅助检查,医方诊断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正确,患者第一次入院,医方给予抗结核治疗符合医疗常规。患者三次入院治疗,医方给予抗炎、抗结核等治疗均不违反医疗常规。
同时鉴定认为,医方存在以下医疗过失:
患者第一次、第二次入住医院,医方支气管肺炎、药物性肝病的诊断依据不充分,应用抗生素治疗的用药指征不明确;
患者第二次入院时肝功能轻度异常,不是应用抗结核药物禁忌,医方给予抗结核治疗不及时。
鉴定结论为:医方医疗过失与患者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本例医疗争议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轻微责任。
王彩霞申请重新鉴定。
2014年1月20日,辽宁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同样认为支气管肺炎诊断依据不充分,医方给予抗生素治疗指征不明确;医方在患者出院时指导患者用药不充分,存在不足;也同样给出了三级戊等医疗事故、院方轻微责任的结论。
抢救无效终病故一审判赔近80万元
“呼吸困难、发烧恶心、无法入睡……”这一切,在2014年11月29日结束了。“孩子半夜说胸痛,我送他去胸科医院,医生说是感冒引起感染,需要消炎,开始点滴的是莫西沙星,我儿子表示症状得到缓解胸不那么疼了,但不知为什么中途换了药,我儿子就出现了呼吸困难症状,医院开始实施抢救。”
王彩霞怀疑,胸科医院在此过程中换错了药,对儿子造成第二次医疗事故。
对于儿子的死亡,王彩霞认为是一种解脱,但她自己无法接受这个残酷事实,儿子才36岁,小孙子才5岁。
王本阳走后,王彩霞的生活似乎只剩一个目标,4年来儿子承受病痛,也成了支撑她把诉讼进行到底的动力。“之前有几次我们去医院,他们就拒绝治疗,但是沈阳只有他们这一家专科医院啊!现在孩子没有了,我原来起诉的就不对了,原来都是以王本阳的名义起诉,现在改成我和老伴以及小孙子了。”王彩霞表示。
通过研究王本阳的病历,王彩霞发现了诸多的疑点,而且在患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上,存在不是家属和本人签字的情形。“不是我们签的字,那就是他们伪造的了。而且我还发现一些处方上没有药名,有些片子没有相应的诊断。”她提出就王本阳第一次入院到最后死亡的治疗全过程,重新到北京进行司法鉴定。
2014年8月27日,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预受理通知书。
对此,医院表示王本阳死亡之前的诊疗行为应当以省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准,不同意进行司法鉴定;而对于王本阳的死亡,医院是否存在过错,院方同意进行司法鉴定。
因为院方不提供相关材料,司法鉴定最终没能成行。
今年4月22日,王彩霞终于拿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王本阳的住院病案中存在非患者家属及授权人签字的情形,如患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等;法院另查明医院存在对王本阳怠于治疗的情形,2011年11月26日、2012年2月29日、2013年8月27日,王本阳到医院就诊,医院只给拍了CT片子,而没有任何诊断记录及指导用药的医嘱。
法院认为,医院承认对于2010年7月21日患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等不是授权人签字,原告提出医院有伪造病历的情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医院存在过错,应由胸科医院对本次医疗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拒绝就王本阳从第一次住院治疗到死亡整个过错进行司法鉴定,不提供相关材料,其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医院对本医疗纠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因此一审判决胸科医院赔偿王彩霞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9万8000余元。
2013年7月17日沈阳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患者第一次、第二次入住医院,医方支气管肺炎、药物性肝病的诊断依据不充分,应用抗生素治疗的用药指征不明确;患者第二次入院时肝功能轻度异常,不是应用抗结核药物禁忌,医方给予抗结核治疗不及时;医方医疗过失与患者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2014年1月20日辽宁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支气管肺炎诊断依据不充分,医方给予抗生素治疗指征不明确;医方在患者出院时指导患者用药不充分,存在不足……
被滥用的抗生素和没能找出的答案
判决已经做出,王彩霞在等待它的生效。
而在王彩霞的内心深处,这份判决还是没能回答她最初的疑问。“我一个残疾人,官司打到这种程度,我已经很满意了。孙子还小,我们希望他能健康地长大,这笔赔偿也主要是为了他。不过,拿着这份判决,我经常还会问自己,当初孩子本来是病情并不严重,到底为什么医院要使用抗生素?就是因为这种药更贵?医院这种用药方式到底是不是孩子病情恶化乃至死亡的元凶?”
虽然医疗事故鉴定中已经表示,医院有在用药指征不明确的情况下使用了抗生素的过失,这种过失和王本阳的疾病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一定”的程度该怎么解读;而且病志后来被认为有伪造的情形,被给予厚望的司法鉴定最终没能进行,这个问题对于王彩霞来说,已经不会有答案。
同样,因为司法鉴定没能进行,判决中采用了推定过错的方式确定了医院的赔偿责任,这也让王彩霞想继续追究医院刑事责任的愿望落空——不能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自然不能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记者查询得知,就滥用抗生素这一问题,今年4月29日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发布最新报告说,世界各国面对抗生素耐药性普遍缺乏斗争准备,并呼吁世界各国加紧采取必要行动,防止滥用抗生素并减少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蔓延。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隋冠卓
王彩霞看起来要比63岁的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在这样的天气里依然穿着厚厚的外套。谈起病故的儿子和一审胜诉的官司,她脸上的表情似哭似笑。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