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市、县项目通过验收
2016年12月6日-7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市、县(区)(自主建设部分)项目验收会。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副司长丁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李志军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本次验收采取现场抽查和会议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2月6日,验收组分别赴兴城市和鲅鱼圈区进行了现场验收;12月7日,在省海洋与渔业厅会议室集中组织各市、县(区)汇报验收。专家首先通过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查看了自主采购设备及有关建设内容,并分别与各市、县(区)进行了视频通话,详细查看了相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形成了专家验收意见。
专家验收前,李志军同志从项目建设资金分配,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县区机构人员建设等方面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介绍了全省县级能力建设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全省建设很好地遵循了四个同步:一是业务建设与机构设置同步;二是业务建设与人员配备同步;三是业务建设与人员培训和业务提升同步;四是业务建设与监督检查同步。
专家验收结束后,丁磊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辽宁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阶段性验收表示祝贺。他指出,辽宁省的项目建设自始至终走在全国前列,起到了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为其他省市建设提供了很多宝贵经验。海域司对辽宁的建设是很满意的,同时作为全国第一家完成建设的省份,是辽宁省厅、各市、县海洋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付出努力的结果,对此表示感谢。他希望,辽宁省再接再厉完成整个系统建设任务,要在基站建设、软件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建设方案执行,严格资金使用。希望辽宁省能管好用好系统,在海域监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海域监控车动起来,海域监管搞起来,监管数据传上来,发挥系统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