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贸试验区仲裁工作会议在营口召开
10.04.2017 22:0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和辽宁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省政府法制办作为全省仲裁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迅速开展工作,4月6日省政府法制办在营口组织召开了辽宁省自贸试验区仲裁工作会议。沈阳、大连、营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胡志学主持,就自贸试验区统一仲裁规则以及仲裁机构设置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
关于自贸试验区统一仲裁规则。会议决定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大连仲裁委员会具体负责,沈阳、营口配合,起草自贸试验区仲裁规则。在大连仲裁委已形成的草稿基础上,下一步拟赴上海、天津、厦门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学习借鉴自贸区仲裁机构设置和仲裁庭运行模式,复制创新成功经验。6月底前完成第二稿起草工作,力争设计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仲裁规则,为辽宁营商环境树立法治化、国际化的鲜明旗帜。
关于自贸试验区仲裁机构设置。沈阳、大连、营口仲裁委员会已经在年初完成了前期的调研工作。现已经向本市政府递交了报告,拟在各自片区建立仲裁分支机构,设立仲裁庭,并向各市编委办上报了书面材料,等待进一步论证审批。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0.04.2017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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