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因经营亏损,于10月份注销税务和工商,公司房产过户至个人名下,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21.07.2015 10:4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此,一人有限公司将公司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投资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1.07.2015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