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研考“舞弊”将终身追责

25.12.2014  17:55

  2015年研考期间,考生一旦舞弊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将全程终身追责。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另外,需要特别提醒广大考生的是,2015年研考过程中,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禁止自带稿纸进考场

  昨日,鞍山市招考办发布了《2015年鞍山市研考考场规则》以及相关违纪处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只能用同一颜色的笔

  除了禁止携带的物品之外,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

  需要特别提醒广大考生的是,往年无论是高考还是研究生考试,不少考生都愿意用铅笔在准考证上记录下考试的答案以备试后查对。但2015年研考考试规则明确规定,《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也就意味着考生想要记答案恐怕全要靠好的记忆力了。

  为了进一步遏止考生舞弊,2015年研考期间,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离场,不允许提早交卷。除此之外,为防范考生利用高科技设备进行团伙作弊,此次考试将有6个科目实行“一题多卷”,即每个考场参加同一科目考试的考生所答试卷类型将不尽相同,考生所答题试卷类型对考生保密,由招生考试机构采用专门办法进行区分。

   研考“舞弊”终身追责

  除了上述规定,2015年研考在违纪处罚方面也是史无前例的,根据2014年6月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5年研考期间,考生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纪,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考生在研考整个过程中“舞弊”的话,将终身追责。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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